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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印机、打印机能效标识实施细则审定会

时间:

2014-06-26

来源:

作者:


6月24日,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在北京召开复印机、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细则修订稿审定会。

来自国家认监委、国家节能中心、能标委、认证机构、检验机构和各企业的30名代表出席会议。实施细则审定会讨论的主要内容及结论如下:

1.二维码:

实施细则中拟增加能效标识二维码,二维码只标识能效标识上的内容,链接到能效标识中心管网。在企业备案后,由标识中心给出,也可以企业自己生产,作为备案材料之一。

结论:规则上暂时不加二维码,待能效标识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和试点后再实施。

2.能效标识:

实施细则将复印机和打印机能效标识的印制和粘贴规定进行整合,对复印机而言,缩小了标识尺寸,增加了印刷标识。(可粘贴机器本体,也可印刷在最小包装单位上。

3实施日期:

能效标识实施日期同标准实施日期同步,2015年1月1日开始。

4.能效数据

给出的检验报告电子版,数据填报后,报告检测结果会自动导出,检验结果数据比标识多一位。能效标识能效不要标0.0,建议标0.1。

5.受理日期(系统开放日前)

企业提出希望尽开公布新版能效标识样式图纸(电子版),但由于标准铅印版尚未发布,实施细则报批也需要一定的时间,目前还不能确定具体的日期。      会尽快在网上发布,最迟在10月份,力争9月份。

6.下半年推出的新产品能否按新标准进行测试、备案、贴标识

测试可以,因为新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已具备法效性,实施日期为强制执行日前,因此各企业可以进行产品测试。但在细则未正式发布之前,无法备案、贴标识。

   目前,各公司都在积极准备样机的测试,检测中心将采取多种方式,积极配合企业完成数据的摸底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