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,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编报2008年复印设备行业标准计划。为做好本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,现公开征集行业标准计划项目。
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编制原则
(一)重点突出原则。根据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》中确定的重点任务,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原则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突出技术进步、自主创新、节能减排、行业发展对行业标准需求的项目。
(二)市场需要原则。围绕行业管理,产品设计、生产、检验、使用,市场营销等活动及行业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,积极制定行业标准,规范市场秩序,保护消费者利益,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的需求。
(三)国际接轨原则。积极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,不断提高我国行业标准化水平,促进国际贸易和产品出口。
(四)协调配套原则。标准体系要结构合理、层次分明,标准间要互相协调、互为补充。
二、编制重点
(一)优先编制有利于实施机械工业产业政策、规划,推动机械行业技术进步,引导机械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标准项目。
(二)突出做好节能减排、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科研成果产业化、推动产业升级、自主创新、促进新型工业化的标准项目。
(三)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项目。
(四)复印设备行业标准复审需要修订的标准项目。
三、报送要求
(一) 报送材料见附件1.
(二) 报送时间请于2007年12月20前报到复标委秘书处。
四、联系方式 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
地址:天津市红桥区昌图道7号
邮编:300131
联系人:安博萍 宋倩
电话:022-26669144 266669142
传真:022-26669144
E-mail:tc147@xinhuanet.com
fbw@tc147.com.cn
附件1:项目计划汇总表